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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药效的试验要求田间小区试验是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植物种类、有害生物、有益生物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研究农药在应用上的各种效应,鉴别农药防治病、虫、草、鼠害的效果,对作物的安全性,对有益生物的影响及对环境的影响,是综合评价农药的使用与推广价值所必须的步骤,是新农药室内试验过度到大田实际应用的中间纽带。为了正确评价一种农药,使药效资料符合农药登记的要求,试验结果有一定的可比性,并要与国际上的试验方法取得一致,以便交流,田间药效试验应按着统一的试验程序,严格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内容力求全面。试验单位和地点应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统一安排。
1)每一个新研制的农药、新剂型应在我国不同气候条件,具有代表性的耕作区完成两年以上的田间小区药效试验。
2)试验地选择:试验地是田间小区药效试验的最基本条件,选择当地有代表性的试验地,要求地势平坦,土壤类型、肥力基本一致,作物种植和管理水平一致,排灌方便的田块,并应记录灌溉的方法,时间及水量。不要将试验地选在树林、房屋、河流、池塘及大路边的田块。否则会影响试验的代表性。
3)试验作物和防治对象的选择:一般来说,新农药、新剂型在进入田间小区试验之前,基本掌握了它的试验作物和防治对象,为了获得理想结果,应选择敏感品系作物进行试验,创造和提供有利于防治对象发生的条件。也
就是说该药的防治对象是什么,选择的防治对象的寄主(为害作物)是什么。根据这些来选择在哪种作物上进行试验。所选择的作物应该有防治对象发生(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创造发生的条件),否则没有防治对象试验无法进行,防治对象的发生程度一般中等偏重且发生均匀为宜。
4)田间试验小区设计:
试验药剂应选择三个不同的试验剂量,对照药剂可使用一个常用剂量,也就是用当地推广使用的有效计量。对照药必须选用已登记注册过的产品,并经过实践证明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其剂型和作用方式接近于试验药剂。试验同时要设有只喷清水的空白对照,共五个处理。
试验小区一般情况下应采用随机排列,每个处理最少4次重复。一种单剂的田间试验不得少于20个小区。
小区面积:各种试验的要求不一样,应该按着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规定的面积执行。但应注意试验地周围及小区之间应该留有保护行。
5)施药方法:施药方法应与科学的农业实践相适应,采用常用器械施药,保证药量准确,分布均匀。如果是喷雾,使用的药剂要做到正反面均匀周到,否则会直接影响药效结果。
施药的时间和次数应根据试验药剂的种类、理化性质、生物活性等特点以及作物生长特点,病虫害发生规律,自然环境因素和试验的具体要求等来决定。例如:速效性好和持效期长的药剂,调查时间就不能相同,后者就应该延长调查时间并增加调查次数。
药剂剂量的表示方法:试验报告中药剂使用剂量应以公斤或升/公顷的制剂量表示,也可以用克(有效成分)/公顷,果树则应用毫克/公斤表示或用稀释倍数表示。
在试验中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对非靶标生物要使用其它药剂处理,应对所有的试验小区(包括空白对照)进行均一处理,且要与试验药剂和对照药剂分开使用,尽量使用作用方式不同的药剂,使其干扰因素保持在最小程度,并在试验报告中提供这类施药的准确记录。
6)药效调查
在一般情况下,施药前应作一次基数调查,施药后隔一定时间进行药效调查,应根据试验的要求和药剂的特点、持效长短来决定调查时间,在报告资料中要说明调查方法、次数及调查时间。例如:速效性好和持效期长的药剂,调查时间就不能相同,后者就应该延长调查时间并增加调查次数。
每点取样数目应视病虫发生情况,分布类型及作物种类不同而定,一般分布均匀的害虫,每小区取样数可少些,对迁飞性、钻蛀性或分布不均匀的害虫取样数目要适当加大。对病害来讲,一般来说,空气传播的病害,分布较均匀,每小区取样的点数可以减少些。土传病害,受地形、土质、耕作条件等影响较大,每小区取样的点数应适当多些。,果树可以每株按东、西、南、北、中(内膛)五个方位取样调查。总之,药效调查时的取样数目要视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分布类型及作物来定。
7)试验结果与药效计算方法
田间试验中反映的防治效果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如防治对象本身的增值和自然死亡对防治效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必要时要进行校正。 杀虫剂药效计算公式:
虫口减退率%=(pt0虫数—pt1虫数)/pt0虫数×100
防治效果(%)=[1-(CK0虫数×pt1虫数)/(CK1虫数×pt0虫数)]×100
或 =(pt虫口减退率±CK虫口减退率)/(100±CK虫口减退率)×100
式中 pt0—处理区施药前;
pt1—处理区施药后;
CK0—对照区施药前;
CK1—对照区施药后。
杀菌剂药效计算公式:
病情指数=Σ[(各级病叶数×相对级指数)]/(调查总叶数×9)×100 病情指数增长率(%)=( pt1病情指数- pt0病情指数)/ pt0病情指数×100
防治效果(%)=[1-(CK0病情指数×pt1病情指数/ CK1病情指数×pt0病情指数)]×100
或 = (pt病指增长率±CK病指增长率)/100±CK病指增长率×100
(当对照区病指施药后比施药前增加时,公式中用“+”,减少时,公式中用“-” )或 施药前无基数=(CK1病情指数- pt1病情指数)/ CK1病情指数×100
式中 pt0—处理区施药前;
pt1—处理区施药后;
CK0—对照区施药前;
CK1—对照区施药后。
除草剂药效计算公式:
绝对数调查法:数出每种杂草株数(前期),称量出每种杂草的鲜重(后期称干重)。可对整个小区进行调查,也可在每个小区随即选择1/4--1m2方块进行测定。在某种情况下,也可计数或测量特殊植物器官(例如单子叶杂草开花数或有效分蘖数)。
防效(%)=(施药前杂草数-施药后杂草数)/施药前杂草数×100
或 =(对照区杂草数-处理区杂草数)/对照区施药前杂草数×100
鲜(干)重防效(%)=(对照区杂草重量(克)-处理区杂草重量(克))/对照区杂草重
量(克)×100
除草剂试验结果在必要时需要进行测产,这在不同作物的试验中有具体规定. 所有药剂的试验结果都应该用邓肯氏新复极差法(DMRT)对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特珠情况用相应的生物统计学方法.
如果施药时各处理区害虫发生量存在明显的不均匀性时,就不能简单地用上式来计算,应在施药前调查各处理的虫量(为害量),然后再在施药后一定时间调查虫量变化情况。如果对照区虫量变化不大时可用下式
防治效果(%)=(施药前虫量-施药后虫量)/施药前虫量×100%
用符号表示: E=(TA-TP)/TA×100%
E=防治效果% TA=施药前虫量 TP=施药后虫量
如果对照区在施药前后的虫量变化较大时那么防治效果还要进行校正。也就是说虫量分布不均匀或对照区在试验进行前后的虫量变化较大时,计算校正防治效果通式如下:
校正防治效果(%)=(对照生存率-处理生存率)/ 对照生存率×100
EC=(CK1-T1)/CK1×100
这一公式称为Abbott校正防效式
EC=校正防治效果
CK1(对照生存率)=试验后虫量/试验前虫量×100
T1 =(处理生存率)=施药后虫量/施药前虫量×100
校正防治效果也可以采用孙云沛—西派达(Sun-Shepard)公式
EC=(Pt PCk)/100 Rck×100
EC为校正防治效果%
Pt(处理死亡率)=(施药前虫量-施药后虫量)/施药前虫量
PCk(对照区增加率)=(试验后虫量-试验前虫量)/试验前虫量
100 Rck(对照区生存率)=试验后虫量/试验前虫量
病害调查方法:
直接计数法—直接调查试验小区的植株总数和发病的株数,算出发病的百分率。它的优点是根据发病与不发病计算,有病却的标准,容易被人掌握,缺点是不能反映受害严重程度,但是这里要指出,有的病害其发病率等于损失率,例如玉米丝黑穗病、谷子白发病等,可以反映受害的严重程度。
分级计算法—根据病害轻重程度,人为地分成几个便于掌握和计算的级别,用数值来代表各级的严重程度。以“0”代表无病,以最高数值代表最严重的发病程度,然后再以一定的间隔定出其他级别,级别不易过多,一般用3-5级,但也不完全是这样,有的级别就超过5级(如小麦白粉病分6级、锈病分为9级)。
除草剂的药效试验方法
一般分为播前混土、苗前处理、早期苗后处理、不同生育期处理等,根据不同的药剂性能不同,这一点必须注意。
旱田、水田、秧田、本田、直播田各有各的处理时期及方式,有的撒毒土、有的喷雾,施药时期及方式直接影响一个药剂的药效及药害问题。
喷雾器喷头的选择,压力、流量、喷液量,对评价一个除草剂试验必不可少。药效评价指标不仅有除草效果,还应有对作物的安全性、经济效果、残留活性(对下茬作物的影响)等。药效评价时间,应该在作物和杂草足够大的时候。除草剂已显示了药效、环境条件也适合作物生长和出现较快的除草活性时进行评价。
气象因子
试验期间应记录气候变化情况,尤其施药期间的气候。将于情况、温度变化,如果有恶劣气候因素,例如长期干旱、暴雨、冰雹等直接或间接影响试验结果,试验应该重做。气象信息一般气候情况可以从当地气象台获得,也可以自己从试验地测量。
对作物和其他生物的影响
有无促进作物生长、叶色、早熟等,对天敌的影响,应加以记录分析 测产
结果分析
整个试验所获得的数据,应该用生物统计方法加以分析,最后写出完整的报告。
试验应由农艺师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主持,最后报告应由农艺师职称以上技术人员签字,并加盖试验单位公章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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